產(chǎn)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為高選擇性的水田專(zhuān)用除草劑,可保護水稻幼苗而殺死萌發(fā)的雜草。能有效防除稻田稗草、千金子、馬唐、稻李氏禾等大部分一年生禾本科雜草。對部分闊葉和莎草科雜草也有一定的防除作用。
登記作物及使用方法:
作物或范圍 |
防治對象 |
制劑用藥量 |
使用方法 |
拋秧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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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生禾本科雜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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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-80毫升/畝(1050-1200毫升/公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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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土法 |
使用說(shuō)明:
1.本品是封閉除草劑,用藥不宜太遲,雜草過(guò)大(1.5葉期以上)時(shí),耐藥性增強藥效降低。
2.在拋秧田使用時(shí),要求秧苗在3.5葉以上,拋秧后3-5天,稻秧活稞后,采用毒土法均勻撒施。
3.施藥后,田間應保持淺水層3-5天,水層深度不能淹沒(méi)水稻心葉。
4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。
關(guān)鍵的注意事項:
1.拋秧田使用本品,秧苗的葉齡達到3葉1心以上?;蚰戏窖睚g18-20天以上,北方秧齡30天以上。
2.土地平整,整地好,田間水層深度一致,可提高本品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。
3.施藥后遇大雨應及時(shí)排水,防止水層過(guò)深淹沒(méi)水稻心葉,產(chǎn)生藥害,漏水田塊勿用本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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