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(chǎn)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是春大豆田三元復配除草劑,可被雜草莖葉快速吸收并傳導,殺草譜寬、見(jiàn)效速度快、持效期長(cháng),對稗草、狗尾草、馬唐、野黍、牛筋草、鴨跖草、蓼、藜、莧、蒼耳、苘麻、龍葵等多種一年生雜草具有較好效果。
登記作物及使用方法:
作物或范圍 |
防治對象 |
制劑用藥量 |
使用方法 |
春大豆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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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生雜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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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0-160毫升/畝(2100-2400毫升/公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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莖葉噴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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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(shuō)明:
1.春大豆一片復葉期,雜草2-4葉期用藥,每畝按推薦用量,兌水15-30公斤均勻噴霧。
2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。
關(guān)鍵的注意事項:
1.選擇早晚無(wú)風(fēng)或微風(fēng)、氣溫低時(shí)施藥。注意風(fēng)速風(fēng)向,藥液不要漂移到玉米、小麥、油菜、高梁、水稻、西瓜、甜菜及各種蔬菜等敏感作物上,以免產(chǎn)生藥害。
2.本品施藥初期對大豆生長(cháng)有明顯的抑制作用,但能很快恢復。
3.本品在土壤中的殘留期較長(cháng),使用過(guò)本品的田塊,3年內不能種植水稻、甜菜、蔬菜、向日葵、高梁、甜玉米、爆裂玉米、西瓜、香瓜、南瓜等多種作物。按推薦劑量使用,黑龍江大部分地區可以種植大豆、春小麥和玉米。
4.本品一般情況下對大豆安全,但劑量過(guò)大或大豆處于不利的生長(cháng)條件下使用,可能會(huì )導致葉片上出現燒灼斑和鐵銹狀斑點(diǎn)。一般不會(huì )影響大豆生長(cháng),對產(chǎn)量無(wú)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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