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(chǎn)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是稻田防治稗草的選擇性除草劑,見(jiàn)效速度快,對稗草效果好,對水稻安全,可用于多種栽培方式水稻禾本科雜草的防除。
登記作物及使用方法:
作物或范圍 |
防治對象 |
制劑用藥量 |
使用方法 |
水稻田(直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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稗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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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-50克/畝(600-750克/公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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莖葉噴霧 |
使用說(shuō)明:
1.水稻播種后2-3葉期,稗草3-5葉期進(jìn)行莖葉噴霧,施藥前一天排干田水,保持土壤濕潤,藥后一至兩天復水,保水5-7天(只灌不排)后恢復正常管理。
2.大風(fēng)或預計1小時(shí)內降雨,請勿施藥。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。
關(guān)鍵的注意事項:
1.本品活性較高,請按照推薦用量使用,避免藥害產(chǎn)生。盡可能避免在高溫下施藥,嚴禁重噴和加量使用。
2.避免在水稻播種早期胚根或根系暴露在外時(shí)使用,水稻 2.5葉期前勿用。
3.本品在土壤中有累積作用,可能對后茬作物產(chǎn)生殘留藥害,因此第二茬最好種植水稻、小粒谷物、玉米、高粱等耐藥作物。藥后8個(gè)月內應避免種植棉花、大豆等敏感作物,特別注意使用本品的田塊,下一年不能種植甜菜、茄子、煙草等。番茄、胡蘿卜等則需兩年后才可以種植。
4.茄科、傘形花科、錦葵科、豆科、菊科、旋花科等多種蔬菜對本品敏感,使用時(shí),注意漂移并應避免使用用過(guò)本品的稻田水澆灌蔬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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